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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七千多补税又是0是怎么回事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3-28 22: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且应补(退)税额为正数,是要计算应纳税额是要补交税额;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且应补(退)税额为负数,这个是要退税的;对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的,这个是铁定要退税退还的。
  • 法律分析:应纳税额是本人需要补交的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之和—必要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应纳税所得额不是本人需要补交的税款。应补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之前月份累计预交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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