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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男人在一起三年,结婚一年。 三年期间他失业及读在职研究生期间,学费生活开支都是我在支持他。包括他婚前买房在装修的时候透支,家具无法支付的时候也是我在垫付。 此前我们商量过,他读研,失业期间生活开支,以及装修我所垫付资金他在后续工作中慢慢偿还给我。 读研分两次缴纳学费,其中一次是婚后缴纳的。因为他失业,房贷,读研。这些年他没存款。所以最后一次学费是我拿我婚前存款给他支付的。我们也有协议这笔费用他要还回来给我。 春节期间,因为他父母问起我们的存款。我们结婚一年夫妻共同财产基本为0,主要生活开支、学费开支、还贷。(学费总计近14万,第二期学费近7万)。因我告知他父母目前我们没多少存款,导致产生家庭矛盾。他父母大年初三把我赶出家门,并严禁我跟我老公单独见面,而后逼迫我们离婚。在协商离婚的时候,因我向其讨回这三年来我对我老公学习、工作、生活上的支持费用时引起其父母不满,而要起诉离婚。并给我邮寄一封不切实际的分局告知函,严禁我回到我们原来的家,也不让我拿回我自己的东西。 现在有几个困惑想向律师朋友咨询: 1、我的资产基本放在三张卡中,有时候需要用钱的时候这三张卡资金会流动。这是否影响我婚前财

起诉离婚 2024-03-30 08: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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