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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5楼住户,物业说我单元水井内水管渗水,渗到楼下邻居,这是谁的责任

业主维权 2024-03-30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若是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导致水管漏水,则由业主负责。
    2.若是楼上的邻居导致漏水,并且影响到了楼下的人,那么则由楼上的住户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共管道漏水导致的,去找物业维修。如果是楼上住户装修或者使用不当导致的,由该住户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漏水的具体原因进行判断,如果是楼上业主的原因,则由楼上业主承担责任,如果有足够和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为开发商的原因,则由开发商进行赔偿;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程度估算数额与楼上住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应对两方提起诉讼,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弥补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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