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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律师好,请问在工地上摔伤,有枕骨折,还有四处出血的迹象,小脑受损,人是清醒的,治疗六天,工地上负责人叫出院!我任何时候请律师比较好

工伤索赔 2024-04-04 11:24 人浏览
共23位律师解答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单位不申请,你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 您好!您的情况能具体说说吗?我们可以尽量争取您的最大权益
  • 你好 请问是有做过伤残鉴定?是想寻求工地赔偿吗?
  • 您好 您的情况属于工伤,这种情况律师介入越早越有利
  • 你好!工地是否有买工伤险,医药费是工地出的吗
  •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枕骨骨折可以评定上工伤等级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您好 现在工地这边负担了医疗费用了吗
  • 你好,我们将联系您了解俱体情况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听医生安排。
  • 认定工伤,伤残鉴定,给于赔偿
  • 你好现在就可以请律师帮你处理
  • 你好,详细咨询解决工伤问题
  • 你好,你的案件处理好了吗?
  • 抓紧请律师可以诉讼主张要回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所诉讼
  • 您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越早让专业人士介入越好
  • 这种是要早请会更好些的
  • 劳动者在工地受到工伤,首先应当去医疗机构治疗,然后由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发生工伤这样处理: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者在工地摔伤了,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将其送往医院就医,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应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认定为工伤和获得鉴定结论后,可以及时为其向社保经办机构索要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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