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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车子撞了,别人没车。打车费是。只用支付从公司到家费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1 10: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打车费用看对方提供的发票,是可以主张到的
  • 你好,合理的损失是支持的

  • 你全责对方要打车费,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交通法规规定,事故全责方赔付包括对方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所以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你可以和对方协商。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打车费用,但不能全部赔偿。全责方应当赔偿受害人车辆维修期间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别人如果要误工费,如果对方没有受伤的,则不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不受伤也就不存在无法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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