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老师,我家孩子11岁在上体育课时被别的同学绊倒胳膊骨折了没做手术,打石膏保守治疗,我想问一下这个赔偿咋弄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31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把他绊倒的同学要承担责任,学校在管理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你可以找学生家长和学校进行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考虑起诉。
  • 学生受到意外伤害的时候所应当适用的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由碰着的人负责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陇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