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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 原告×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被告王××男(略) 被告騰××(厂家的销售员 略)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王××立即偿清人民币28200元及利息,由被告騰××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01年10月15日,11月23日被告王××两次在我公司购买白酒。其中老虎头瓶酒400箱×50元金额20000元。老虎头袋酒200箱×41元金额8200元》。留有欠条两张并由我公司销售员騰××口头担保。讲明几个月内还款。到期后,被告没有给付此款,经我公司多次索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拖至今,为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偿清欠款及利息,并由被告××(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我是被吿王××请问原告的手中什么有价值的证据都没有。只是有他们自己胡编乱造的催款证明,现在的第二被告即是我的担保人又是本案证人还是本案的被告这样的案子我是否能打赢?我认为这样的事法院不应该立案的?请帮我回答谢谢!                                                        。

其他 2009-08-03 1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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