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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请几天假,有事情,晚去了几天,老板算自动离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03 10:53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在工厂上班,请几天假,有事情,晚去了几天,老板算自动离 您好
  • 晚去几天,如果没请假,属于旷工,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处理。
  • 在工厂上班,请几天假,有事情,晚去了几天,老板算自动离
  • 请几天假,有事情,晚去了几天,这几天算你旷工了。
  • 你好,有签过劳动合同吗?合同上是否有相关规定。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您好工作多产时间了?有签合同交社保吗?
  • 你跟老板说过没有呢,你们有员工手册吗
  • 您晚去了多少天呢?有没有提前告知呢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怎么回事?
  • 您好,您这边先和单位协商的呢
  • 您好 这边方便沟通具体问题吗
  • 您好,会和您联系了解情况的。
  • 您好,您具体晚回去几天呢
  • 你好,你有跟老板协商吗?
  • 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通常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后,如果公司希望员工到岗,公司通知员工后三天,就可以算自动离职。
    对于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算是自动离职,《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旷工三天以内者扣发其一个月工资和季度奖金。旷工累计五天者扣发其三个月工资和半年奖金,年终考核视作基本称职。
    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扣发其半年月工资和全年奖金,年终考核视作不称职。
    旷工累计十五天者,单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解聘,工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但现在旷工三天以内的,一般以公司规定来处理。
    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权利:
    一、平等就业的权利;
    二、选择职业的权利;
    三、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
    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享有休息的权利;
    六、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
    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八、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法
  •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自动离职的相关规定,但是,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催告不复工,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国家没有自动离职的相关规定,但是,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催告不复工,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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