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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完了,法院执行了,说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刑事辩护 2024-04-02 18: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强制执行相关人和财产
  • 如果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申请执行
  • 你好,如果确实没有可能要终本。
  •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判了对方没钱执行不了,可以自行搜集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供,由法院继续执行。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由上级法院督促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只能暂时先中止执行,等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时候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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