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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把年假休完,扣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4-04-01 19: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按照规定休完了年假,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发您的工资。 应对措施: 沟通协商: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为何扣除工资,并表明您已经按照规定休完年假,不应影响您的工资。 提供证据:准备年假申请记录、年假批准文件、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您休假的合法性。 法律咨询: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并寻求法律帮助。 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扣发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 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您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反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离职前没有休完的年假,在离职结算的时候应该按照法定标准折算成工资。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离职时年假没休完按照以下公式折算工资:(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 劳动者休年假单位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更正其行为;如果单位仍然继续扣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维权。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当前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至于你说的劳动仲裁,你拿到解除通知书再去申请劳动仲裁比较好,当前大环境下,为了保障企业的存活下去,支持违法解除2倍赔偿金的比较少。未休年假可以折成3倍工资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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