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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是2017年买的房东改造好的二手房,带走大露台,露台不在产权面积内。但是整个小区这样带有露台的就只有我这个户型可以享用,也就是房东原来就开好门,出去就是露台。但是今年因为跟邻里关系,楼上把我告到城管那里,理由是,我违规开门使用公共平台,城管叫我把阳台门封起来,不能用

二手房 2024-04-07 09: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该事项的约定。公共场地确实不能私用
    【追问】合同里没体现,但是这个是早期历史原因,早8.9年前的前房东就已经改造好的,我使用了8.9年了,现在有人投诉,还是合理的对吧
  • 原业主开门通向露台的行为如果违法,现业主有义务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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