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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复查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多久作出决定我申诉到对焦作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是2023年十一月立案直到2024年三冃二十二日和我儿做了交谈!何时才能做出结果通知我们?

刑事辩护 2024-04-02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的七日以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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