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小时候被领养,现在想回亲生父母户籍所在地需要什么手续

子女抚养 2024-04-03 19: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前往现在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的申请,并获得同意。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领养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 你好,拿着身份证户口本,介绍信,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
  • 领养手续已经办好了吗?

  • 一、领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1、领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具有亲缘关系的,可直接在收养人家庭所在地登记户口;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通过亲子鉴定排除亲缘关系的,收养人居住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动员其将被收养人送交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或社会救助机构登记户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领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法律分析:收养小孩根据领养者身份不同,办理的地方也不一样,具体如下:内地居民收养办理地点:
    (一)内地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收养福利院的弃婴儿童在福利院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生父母或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在生父母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生父或者生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地点: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州民政部门;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港、澳、台和华侨的收养登记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39号湖北省涉外收养中心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领养小孩要上户口,可以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