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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卖送单说好一单9元,然后干了27天了,由于一单降价到7.5元,就不想干了,提出离职并要求付清工资,老板不给工资,说是离职只给按三元一单付款,还得等到这个月25号,之前有签合同,没仔细看合同内容,也挺同事说长期的话是7.5一单,也就是说我现在是试用期对吗,可以要求离职结算之前9元一单的工资吗

讨薪 2024-04-02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同上有写做不到45天不发,合同这条是违法劳动法及合同法的,所以从法律角度不用担心,但是从实际角度就很难说了。如果对方不给工资,带着合同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定可以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离职,但公司不给工资的,可以催促公司及时发放;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找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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