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31岁,在工厂宿舍死亡,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自杀,尸体拉到火葬场后几个小时才通知死者家属。目前没有结案,刑侦大队没有第二次来工厂调查了,估计判定自杀了,这种案子可以不可以翻案,可以要求工厂赔偿多少赔偿金吗?谢谢

工伤索赔 2024-04-02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厂死亡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依据案件情况决定
  • 应该做伤害鉴定来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