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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两年了,我老公每天疑神疑鬼 导致天天吵架,婚内两年他从来没有给我一分钱,还用我的钱,在婚内他让我买了一台车写我名字,首付的钱我给的,月供也是我的,他答应我会供我才买,然后我在婚内借的钱全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都是用在彼此的身上 他有义务帮我还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03 11:2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常来说领证之后所产生的财产还有债务,一般都会认定为共同财产和债务
  • 婚内所有开销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都是共同债务
  • 你好,婚后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是共同的
  • 你好是的,是属于共同债务的b
  • 你好,你的描述已转入人工服务S
  • 你好,详情问题方便说一下吗?
  • 有义务,可以啊要对方帮助你还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在双方结婚登记之后除了明确由一方获得的财产以及带有人身性质的财产,其余的财产一般都是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而共同债务则视为两个人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包括因生产经营而欠下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条规定是说,在双方结婚以后离婚之前,如果夫妻两个人之间有约定,自己嫌的钱归自己,也就是通过约定把《婚姻法》 规定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成归个人所有,说俗了就是经济独立,类似AA制那种,在有了这个约定后,夫妻一方向外借钱,那个债权人也知道这对夫妻之间有这个约定,那么就由那个借钱的夫或妻一方偿还借款,而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没借钱的那 一方可以拒绝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条规定是说,在双方结婚以后离婚之前,如果夫妻两个人之间有约定,自己嫌的钱归自己,也就是通过约定把《民法典》规定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成归个人所有,说俗了就是经济独立,类似AA制那种,在有了这个约定后,夫妻一方向外借钱,那个债权人也知道这对夫妻之间有这个约定,那么就由那个借钱的夫或妻一方偿还借款,而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没借钱的那 一方可以拒绝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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