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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孩子和别人因为语言冲突打架了孩子今年14岁对方孩子19岁 对方先语言辱骂 我家孩子就先动了手 对方头部缝了三针 鉴定为轻微伤 对方医疗费加住院费合计共2000元对方要12万合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9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因侵权行为造成对方受伤的,需要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对方的实际花费等综合因素进行赔偿,根据您目前的陈述,12万元不具有合理性,你们双方可以对赔偿数额再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 你好,是不合理的,他可以漫天要价,你可以坐地还价。
  • 您好!那您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钱?伤得重吗?如果伤得重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来索赔,不能协商就可以起诉,如果伤得不重的话,那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打官司。
  • 法律分析: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主要包括受害人因为不法侵害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具体数额以双方协商为主,不能达成一致即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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