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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的房租合同明年三月30号到期。我今年在六月份把房子转让给了别人。但是房东要求我吧,物业费交到明年三月。,否则不给我退租赁押金。我该怎么办?找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租赁合同 2024-04-02 2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您好,建议积极与对方协商,了解不交房租费的原因,如果对方故意违约,不仅可以主张补交房租,还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 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
    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
    3、去法院起诉。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10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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