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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我是盐城市阜宁县人在镇江市丹徒区居住,新农合在丹徒交的,在南京看的病,出院时新农合报了一部分,请问二次报销丹徒民政说报不了,请问在哪里有二次报销

社会保险 2024-04-05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条件如下:
    1、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2、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地方上出台二次报效政策,文件一般是第二年年初出台。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具体多少看地方文件要求)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分等级报销。
    4、理论上必须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 二次报销仅限于新农合,到医院窗口或者新农合结算科进行报销。
    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出即时结算因大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者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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