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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型货车没有营运证怎么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05 08: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 要看营运部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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