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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业绩不达标,被公司辞退,但合同上写着不够业绩就辞职

无故辞退 2024-04-07 17:3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赔偿。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其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的,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面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的
  •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2n
  • 根据合同的约定,这种情况是合理的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进行的
  • 女职工在哺乳期被公司辞退,如果本人有重大过错的,应当由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双方共同办理其他的解约手续;如果属于公司违法辞退的,则由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给予赔偿或者继续与女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哺乳期内被辞退,如果员工是没有过错的,是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员工具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则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并且没有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在哺乳期被公司辞退,如果属于违法辞退,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办法来维权。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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