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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误诊我有梅毒 造成我严重身心损害 该怎么向医院赔偿费用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4-08 15: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用:此处指依据医生误诊对患者健康造成伤害所需的各项医疗开支,依照相关单据进行支付,但并不包含原发性疾病的诊疗费用。 结案后,如果确需进一步治疗,则按照基本医疗条款进行费用支付。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误诊,遭受损失的,可向医疗机构请求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被误诊后可以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如果该误诊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该依法予以赔偿。但即使咨询的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院存在过错,依然可以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予以赔偿,赔偿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误诊,遭受损失的,可向医疗机构请求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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