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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租房子,房东说了1500一个月,我去看房子了,看上了,交了定金500,后面签合同,房东又来句交一年费用,押金6000,我就觉得和之前说的不一样,不租了,房东不退押金,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4-04-09 15: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你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房东在签订合同后要求你交一年的费用和押金,而你不同意,那么你可以要求房东退还你已经交的定金。 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定金。
  • 你好,如果不合理,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定金是退不了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你好,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权。
  • 你好,一般押金没有这么好的
  • 法律分析:不退。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形如下:
    (一)到了约定的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租户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房东有权扣押租金;
    (二)租户损坏了房屋及其物品,房东有权扣下相当于其价值的押金;
    (三)租户超过缴纳期限没有交房租,房东有权从押金里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但是扣取得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法律分析:不退。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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