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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户,营业额达到多少一年才要交税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13 11: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个体户在年收入超过42000元时,经营者要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你好,个体经营户的纳税标准与营业额和纳税项目有关。
  • 个体经营户,营业额达到多少一年才要交税问税务
  • 个体经营户的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才需要交税。
  • 你好,要看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的
  • 你好,达到30万需要交税G
  • 个体户会每个月申报一次税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 2021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按月营业额收入分为四种。
    (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
    (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
    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分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话,此时在征税的时候,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
    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按月营业额收入分为四种: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只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
    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话,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
    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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