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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病人受到兄长的土地侵犯怎样维权

侵权赔偿 2024-04-07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土地纠纷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局。
  •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侵权民事责任: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没有上述人员,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条件:一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二是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难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申请所需材料:
    1、司法救助申请书;
    2、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的证明;下列当事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时,还应当提交由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正在接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3、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还应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三)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四)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
    (五)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六)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七)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八)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九)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十)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一)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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