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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qq群友骗了30元,那个qq群友谎言说能用手机号码查询身份证信息

网络诈骗 2024-04-07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被骗可以拨打110报警,也可以去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网上被骗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维权:一是通过诈骗分子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查明其所在地,然后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二是如果是涉及商品交易的诈骗,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三是向公安部门的不良网站举报中心举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前两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网上被骗,无论被骗金额多少,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
    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
    一般个人被骗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报警才给予立案。若低于3000元则按盗窃处理,做相应报案记录。被骗金额低于3000元不予立案。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也将被立案调查。
    强烈建议受害者不要自认倒霉吃亏,而是带上证据去附近派局所做报案记录。建议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当举报达一定次数后,相关部门定会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其得到应有惩罚。
    举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详细填写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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