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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去年9月1 2,法院已经判决过了,现在对方还要叫我赔偿医疗费,说我打她了,对方拿出2 02 1年的门诊病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9 22: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法院已经查明相关情况,没有新的证据的,法院没有认定你打她,不需要再赔偿的。
  • 诉讼权利是对方的合法权利,单是否可以支持,需要看相关的事实及证据材料
  • 你好,请问下法院判决,是什么时候的?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 被人故意打伤后还不给医药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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