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长春征地该怎么样算安置费

征地补偿 2024-04-08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费由征地单位收取后,处理如下:
    (一)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其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幼龄苗及附属物的补偿费,须由幼龄苗及附属物的拥有人拥有。
    (3)重新安置补贴的归属和使用: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安置工作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