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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辞他扣我50%,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08 15:4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急辞工扣50%工资不合理。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 你好,不合理,建议直接向劳动局投诉。
  • 您好,不合法,急辞也不能扣工资待遇。
  • 下午好,是扣了多少的呢,可以解决的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去投诉d
  • 违法的,急辞职不能克扣工资的
  • 你好,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 你好,你已进入人工咨询服务

  • 1.急辞工扣50%工资不合理
    2.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3.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 辞快工扣工资50%不合法,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每月扣除的工资,如果在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是违法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辞快工扣工资50%不合法。法律明确的规定,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工资中扣除劳动损失赔偿,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当月工资的2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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