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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怎么辩解

刑事辩护 2024-04-09 17:0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被告可以自己应诉,可以根据对方的起诉状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实事求是就好,如果自己不会答辩,建议请律师介入(尤其是对方有请律师的情况下),可电话咨询。
  • 要看具体什么案件,才能知道怎么辩解。
  • 根据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进行辩解。
  • 你好 具体情况方便电话沟通吗
  • 需要综合案情和证据等判定
  • 你好 我们这边可以处理的
  • 您好,有问题可以具体沟通

  • 1、法庭答辩应该是由被告来针对原告的主张来进行。


    2、如果你是指原告在法庭辩论中的发表辩论意见的,则原告应该根据具体庭审情况,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及证据质证等具体情况来发表辩论意见,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3、原告的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主持被告的抗辩。


    5、最后就是要求法院能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张。
  •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庭上原告为自己辩护如下:从诉讼主张、证据材料等方面,为自己进行相应的辩护。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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