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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娘14岁被三个16岁的女孩儿在日租房殴打,我报案了,派出所至今没有给我回复,已经三天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9 0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 当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者维权的方式有如下几种:(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2)向当地民政部门、妇联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4)留存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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