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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受她姨挑唆我们即将要离婚,我想起诉她姨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 2024-04-10 15: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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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
    1、原被告符合主体资格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2)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3)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证人证言、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
    3、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4、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如亲密照片、录音、录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1、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双方身份证明、一方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证据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当事人出轨的录音录像、林分局的证人证言以及分居等书面材料等,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如下:
    1、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等清单。
    2、债权债务的证明。
    3、导致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证明材料,比如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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