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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扣我三轮车说不罚钱,停一天给我,给我扣完了后不给了怎么办?城管抓住我的三轮车,说过两天给我不罚款,扣完以后不给了怎么办?城管扣我三轮车,说不罚款,扣完以后不给了,怎么办? 城管扣我三轮车,说不罚款,扣完以后不给了,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4-04-09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城管扣车不给处理办法如下:
    1、城管扣车不给处理如果是车主带上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交强险正副本,去交警大队处理,领取罚单交罚款;
    2、如果是违停,只收取违停费用100元。到停车场提车,并交停车费;
    3、如果扣车行为是不合法,对该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城管扣车不给处理怎么投诉
    1、可以打12345举报,前提为车辆无违规行为;
    2、本级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
    3、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城管扣车罚款标准需要根据扣车的具体原因进行罚款,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 找城管,要求出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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