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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安发生冲突,对方报警,未就医。现索要医疗费,我该给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0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报警了吗
  • 医疗纠纷应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患者因此残疾的,还应当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但是有条件的,只要您在发生医疗费用的当月有参保缴费并且产生医疗费用到报销当天没有超过一个社保年度就可以。
    1,因急诊,在参保地医保范围内医院的就诊费用,可以在就诊结束后到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2,因医院转诊,出具转诊证明,在本人医保范围以外医院的就诊费,可以在就诊结束后到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3,新参保未领取正式社保卡、社保卡丢失使用临时社保卡(领卡证明),在参保地医保范围内医院的就诊费用,可以在就诊结束后到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4,到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需要提供:
    (1)本人社保卡;
    (2)就诊所有费用收据;
    (3)诊断书;
    (4)药方、检查清单;
    (5)住院的,需要提供出院小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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