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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干十年了,现在公司前五年没有给我交社保,请问他们有其他方式不用交吗?再就是我自己可以全部补交吗?我现在还是在这上班,可以留下需要的证据吗?

社会保险 2024-04-10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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