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朋友,在深圳十几年前出的事情,挪用公款大概二百万,现在抓了,判决书下来了,赔偿二百万,判刑三年另六个月,问题是她现在没有钱赔偿,后面会怎样?会不会延长刑期?谢谢解答!

刑事辩护 2024-04-10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分情况来判断的。挪用公款追诉时效: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或者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你好,请问被关在哪里呢
  • 如果有财产,可以起诉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