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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组土地政府部门在八一年林权土地改革就颁发林权证给我组 政府又在二零一一年又颁发了新证给我组 但另组说她们在开荒耕的地 是她们的耕田 其实我组一直不打官司只因为她们同姓所以 我组现在一定要回我组土地请问我们怎样才能要回土地呢

土地纠纷 2024-04-12 16: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您的情况中,您所在的小组已经获得了政府颁发的林权证,这表明您小组对争议土地拥有使用权。如果另一小组声称土地是他们的耕田,这可能构成对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小组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请求。 如果人民政府处理后您小组仍然不满意,您小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小组对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因此,建议您小组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确保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已经遵守,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建议和行动应向专业律师咨询。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证据吗,可以起诉
  • 你好,可以法律渠道要回土地的
  • 你好,具体需要看情况的X
  • 有无土地证明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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