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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合同上用工单位和发工资单位不是一家,我仲裁哪家公司

劳务派遣 2024-04-22 09: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到损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劳务派遣一般需要仲裁用工单位。
  • 您好,一般是需要仲裁您的派遣方。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仲裁和您签合同的公司
  • 劳动仲裁部门的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如果是劳动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是所在单位;如果是单位,被申请人是相关劳动者。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你好,分三种情况来确定。你首先明确一下是不是劳务派遣,因为劳务派遣单位才是你的用人单位,工资社保都是有劳务派遣单位给你发和缴纳,只不过将你派遣至另外一家公司工作,那么此时你要以劳务派遣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如果不是劳务派遣,那么你看下这两家公司有没有存在混同用工的行为,比如这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等都是同一套人员,那么此时你可以以实际用工的那家公司,也就是你工作的这家公司为被申请人,发工资的那家为共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仲裁;如果没有混同的行为,就直接以实际用工的公司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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