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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军队干部带病退役后旧病复发去世,我右手截肢没有经济来源 60周岁残疾人,我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遗产继承 2024-04-13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什么待遇,不是按照做了什么鉴定,而是鉴定结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缴费年满15年,可以退休;未达到前述年龄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 有什么待遇,不是按照你做了什么鉴定,而是鉴定结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那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缴费年满15年,可以退休;未达到前述年龄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有什么待遇,不是按照你做了什么鉴定,而是鉴定结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那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缴费年满15年,可以退休;未达到前述年龄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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