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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九号晚上纠纷推搡,十一号对方说骨折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4 2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 您好,具体看鉴定结果是怎样的
  • 看双方过错,如果双方都有打斗行为,那么双方都有责任的。如果只是相互的推搡,双方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只是属于民事案件,没什么大事,顶多就是赔偿,双方和解下就没事了,而且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的,那你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如果对方够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根据过错确定承担责任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你的行为即使判定是你的责任,也是属于过失伤人,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倒的,那对方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可以以刑事案件起诉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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