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要咨询一下。 一商业用房有没有采光权? 二:居住的房屋是商业用房,被高楼遮光,是不是采光权被侵权(此房是我的唯一房产)希望律师帮助,给予确认。

侵权赔偿 2024-04-14 08: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
    2、4米。
    2、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
    0.7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按照国家规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采光权的特征有以下: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
    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限制别人的权利。
    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以下:
    1、房屋实际间距与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差异大小,此因素直接决定采光权受影响的程度;
    2、采光权受到影响的住宅可使用年限;
    3、采光权受到影响的房屋面积;
    4、补偿方所建房屋的性质,经营性用房的赔偿标准高于非经营性用房;
    5、购房人所购房总价款大小;
    6、违法建筑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