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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侵犯我肖像权

肖像权 2024-04-16 09: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肖像权属于人格权范畴,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收集完备证据资料,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甚至赔偿损失。
  • 你可以告她侵犯你的肖像权,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具体情况来电咨询
  • 提供相关证据报警处理
  • 侵犯肖像权的处理方法如下:
    1、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条件,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3、未经同意利用公民肖像做广告,商标、挂历或商品的包装等。如果对方不停止侵犯隐私权,也不进行赔偿的话,可以通过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有营利目的;
    2、实施了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的;
    3、造成了损害后果;
    4、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但合理实施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二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第三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四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五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要求停止侵权,可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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