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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结婚流程

涉外婚姻 2024-04-17 14: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民政部门沟通处理
  • 你好,建议最好咨询民政局工作人员
  •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具体如下:
    1、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涉外婚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结婚手续由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件、无配偶证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由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十一条第二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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