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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女方父母买房,其中男方分三次转了20万给女方父母,然后交房后给了五万,如果离婚怎么分割?交房后给的五万可以用在小孩抚养费吗?因为已经分居了

子女抚养 2024-04-17 09: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大概是什么情况呢
  • 婚后父母资助购房离婚后的分割办法: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当事人对该房产归属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的分配办法: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约定该房产仅赠与其个人子女的,应当认定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法律分析:没有关系,离婚之后已经是脱离婚夫妻关系了,离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行为,与孩子抚养没有关系。对于孩子的抚养也没有任何的影响。一般在离婚时,如果房产是其中一方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分割房产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时应本着平均分割的原则,一人一半。孩子的抚养上,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抚养权的一方也应该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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