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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不给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4-04-17 14:4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尝试与你的父亲进行沟通,解释你的需要和困境,以及为什么你需要这些生活费。有时候,这种简单的对话可以解决问题。
  •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可电帮你研究下
  • 您好,请问你年纪多大,父母是有抚养子女义务的
  • 协商为主找找村委会或者社区啥的调解一下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你好,建议把问题陈清楚,以便解答。

  • 一、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诉讼之后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则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如果父亲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坚持以自己没钱等理由拒绝承担必要的抚养责任,而又想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话,可以建议母亲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并要求父亲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1、男方不给生活费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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