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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53岁,单位2个月不给安排工作怎么办

讨薪 2024-04-16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2、60岁以上的人就不适应劳动合同法,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3、就是适应劳动合同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即可;
    4、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扣工资;
    5、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不受理,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首先单位是否辞退员工,如果没有辞退员工的话,员工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如果单位书面通知员工无工作安排,那么员工是属于待岗,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最低工资。如果没有通知员工待岗,员工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就算单位没有安排工作,单位都需要按月支付员工正常工资。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员工没有签协议,单位可以在公共平台上发布信息说辞退,那么劳动关系可以解除。
    在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最好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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