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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的单位院里,倒车时撞到了台阶,以为没事就走了,事后对方报警说逃逸了,交警也给我打电话了,我说给他们修复,修复完毕后,在交警队双方签了协议。交警让走了,以后还会有处罚吗?

交通肇事 2024-04-17 1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交管部门沟通处理
  • 交通肇事后,首先,要报警,同时报保险。 其次,积极与受害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得到受害家属的谅解。 最后,在刑事诉讼环节,积极配合公检法,争取受到较轻的处罚。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途径: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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