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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中生,已满16岁,在一家烧烤店打工,干了一个月多点,当时老板跟我们说15块钱一个小时,但是老板不给我们记着,然后我们就自己记,一共是干了34天,挣了2500块钱,当时说一个月一结,到了月底。老板说每个月的15号发工资。昨天15号给他打电话,他说过两天给,说现在没有钱。

讨薪 2024-04-18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直接去找他要钱,不给就去投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便劳动者未满十八周岁,用人单位仍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调解,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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