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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罚款了,金额有些高个不能承受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 2024-04-17 13: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本来公司是无权处罚款的。但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可以在绩效工资考核。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的。
  • 你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电话回复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处罚原因呢?
  •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
    1.任何企业单位无权实施罚款(法律仅授权国家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实际生活中是有违法罚款的情况存在,而且较为普遍);
    2.如果员工负全责的话,可以要求员工全额赔偿,从其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可超过其工资的20%,且扣除后员工的实得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保障标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公司各种罚款不合理。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相关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罚款的形式上主要有:
    1、责令本公司的员工向企业交纳现金和财物;
    2、克扣员工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和福利;
    3、扣缴员工已交纳的保证金和抵押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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