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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货车发生了自燃,车和货全部烧坏了,可没买货物险,那货物损失保险公司能赔吗

保险赔偿 2024-04-17 16: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的货车发生了自燃,车和货全部烧坏了,可没买货物险,那货物损失保险公司能赔吗 不赔
  • 你好,能具体说一下沈么情况吗z
  • 车自燃了保险公司赔偿如下:
    1、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
    2、部分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3、全部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4、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5、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自燃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保费并不高,而在汽车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投保自燃险的汽车都实行全赔。
    如果投保人车辆全部发生损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如果只是部分损失,则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施救费用也是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 车辆自燃引起的损失由车主和车主的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是因为货物自然引起的损失一般应该是由货主承担损失,同时还要赔偿车主的车辆损失,如果买了保险,那么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 如果车主购买了自燃险的,在汽车发生自燃后烧毁的,可能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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